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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籍校系二级管理细则
日期:2015-11-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明确教务处和系部学籍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学籍管理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细则。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全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系部学籍管理员负责本系部的学籍管理工作,现将教务处和系部学籍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学生信息采集、复核,注册、汇总与统计;

2、 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留级等学籍异动的审批及记录。对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学籍管理科报学工处对其进行学籍处理。

3、 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的审批。

4、 负责毕业证书的制作并向系部统一发放。

5、 负责毕业生的学历证明。

6、 负责新生入伍学生保留学籍审核工作。负责在读学生入伍审批工作。

7、 负责毕业证明书的补办工作。

二、系部学籍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负责本系部学生的信息采集、核对,安排和督促本系部新生登陆学信网核查学籍信息,汇总与统计。

2、 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审核,负责通知退学学生家长该学生的异动情况。对于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籍管理员进行材料收集,并将名单和材料报学籍管理科。

3、 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的初审。

4、 负责领取本系部学生毕业证,并分发给学生。

5、 负责本系部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

6、 负责本系部在读学生入伍学籍管理审核和上报工作。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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