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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征订工作要求
日期:2015-11-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使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准确,并能按时按量发放到位,特制定本工作要求,请各系(部) 配合执行。

1.系(部)要确定一名教材申报责任人,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责任人尽量不要随意更换。

2.申报教材时责任人要组织教研室相关老师对照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及人才培养方案核实分学期开设的课程,落实到每个班级,防止漏报。

3.严格按照教学任务申报,没有开设的相关课程不得申报教材,一次只申报一个学期所需要的教材,不得跨学期申报,以免重报。

4.申报教材时请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模板填写相关信息,书名和版次、书号、主编、出版社、价格都须准确无误。使用班级要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学生人数一览表中的班级名称填写,不能自己命名、不能报错班级或年级,班级不能有歧义。

5.申报的教材必须是最新版本,不含旧版本新印刷的教材。同一本教材,一次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6.必修课教材和选修课教材分开申报,采用同样的模板但使用两个Excel文件报送教务处,选修课教材使用班级处填写“选修”字样。

7.申报教材时,教研室要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课教师)开会研究,共同决定。

8.为了保证教材质量,选订教材时要选择本行业中大型的、专业出版社的教材,如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等出版的教材。

9.周四以下课时原则上只能选用1本教材,教材的使用内容要占到所选教材的2/3以上。

10..申报教材时要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要求系部主任签字。

11.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安排的时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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