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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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现有处长1名,副处长3名,科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本着“以就业为导向 以服务为宗旨 以教育为中心”的工作原则,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教务管理,下达教学任务;

2、负责校历及课表的编排、发布及运行中的调整控制;

3、负责指导及审定各系部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验室建设规划;

4、负责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征订及管理;

5、负责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6、负责审核教师工作量及有关课时津贴的考核;

7、负责学生成绩及学籍管理;

8、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及组织实施;

9、负责“专升本”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类考试及有关社会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1、负责校内实验、实训教学的管理及校外见习工作;

12、负责各附属教学医院(附属医院院、伤科医院、人民医院 等)的教学指导与管理;

13、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的规划与管理。

14、负责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制定、毕业设计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检查及指导;

15、负责技能抽查管理办法的制定、技能抽查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检查及指导;

16、负责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管理方法的制定,对外协调以及培训课时、奖励、学生补助等上交资料的审核和统计;

17、负责公共MOOC课管理及成绩管理;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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